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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社团应怎样写成立申请?

时间:2024-09-19 来源:otovc.com

社团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我们申请成立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NGO协会。

  在国外,类似于中国事业单位的一些组织或机构,与政府相比称之为非政府组织(NGO)。事业单位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仍然占有重要地位。解决现有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必须依靠改革,但改革的方向不是也不可能取消全部事业单位,重点在于调整和规范。我们公共事业管理是刚刚兴起的新的专业,我们建立社团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了解这个专业,让大家关注这个专业。同时为本专业及对此专业感兴趣的本专业的同学提供最新最有用的信息。

  本协会是由法政学院04公管专业的学生组成的理论学习型学院级社团。

  我们的宗旨是以为公共事业管理类专业的同学提供最新的专业动向,使学会成员在理论学习的同时,能把所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自身的学术修养,培养会员政治鉴别、洞察问题、预见未来、开拓创新、计划决策、组织协调、社会交往、适应环境的能力。

  本协会的上级主管部门为法政学院分团委领导下的社团管理委员会。协会将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校规校纪,不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学校利益的活动,同时严禁会员以协会名义搞有损协会利益的事。

  协会聘请法政学院院长潭劲松为顾问老师,管理学教授冯国境为指导老师。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每届任期一年。下设秘书处、宣传部、外

  联部、组织部。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不受会长限制。理事会负责监督学会活动,以保证活动的性质不变,理事会有权任免学会主要干部职务。理事会人数建议为单数,会员可参加理事会旁听。

  本协会的工作内容有:不定期举办座谈会、交流会及管理沙龙等。邀请老师、校外企业主管人员及在职公务员做各种性质的讲座。组织会员到特殊部门或公司参观、实践,并撰写实践报告。开展一些课题的社会调查与研究。参加其他学校类似组织所邀请的合作项目。与兄弟院校公管类学生组织一起组织开展活动,交流经验并进行探讨。

  协会的财务制度明确,本协会财产归协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协会自成立之日起,就建立明确的帐目,由专人负责,所有帐目及时入帐,并定期向会员公开帐目,实行帐务公开制度。协会经费支出必须按照正式发票报销,年终上交报表及发票,报表上的项目需与发票一致,做到帐目细致明朗。任何谎报经费开销者、任意侵占,私分和挪用协会经费者,视情节严重,可废除其会员资格。

  希望学校领导能批准我们的申请,我们将严格按照章程和各种制度切实地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切实地为会员服务。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NGO协会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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