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激励机制?
一、公司治理、激励机制与业绩评价的关系
(一)公司治理与激励机制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架构,现代企业最根本的特征是所
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两权分离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所有者)和代
理人(经营者)之间既需要合作又存在冲突,因此需要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
形成一种相互制衡机制,协调彼此的责、权、利关系。契约理论认为:企业
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这些契约关系涉及物质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
等。公司治理就是这样一种处理企业各种契约关系的一种制度(周守华,杨
惠敏,2000)。
激励机制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所谓激励机制,是指组织系统中,激励
主体通过激励因素或激励手段与激励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的总和,也就
是指企业激励内在关系结构、运行方式和发展演变规律的总和。激励机制
是否合理有效对于公司治理的效率高低及目标是否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公司
治理是源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由此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代理
理论告诉我们,只要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就要求有激励机制,因为代理问题
不能通过完备的契约来解决①,激励机制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基本途径和方式
。因此,公司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就体现在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通
过它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因为企业所
有者的利益最终能否实现,归根到底还是取决于经营者的行为或决策;科学
的激励机制还能解决因信息的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降
低代理成本,保证公司治理目标的实现。
(二)激励机制与业绩评价
激励机制是否有效,取决于在多大程度上将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的目标
利益函数联系在一起,使报酬具有充分的激励数额与合理的结构(刘
燕,2002)。因此,激励机制的实现要依靠业绩评价和报酬契约两个方面,业
绩评价是评价主体利用其所掌握的信息对评价客体运用一定的方法、程序
、指标等进行分析进而对评价客体在一定时期内的行为表现做出某种判断
的过程,而报酬契约是激励主体根据业绩评价的结果对激励客体的固定收入
与风险收入、短期收入与长期收入按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原则形成的一整
套报酬制度,让激励客体做出有利于激励主体的行为或决策。由此看来,激
励机制与业绩评价有如下关系:业绩评价是激励机制的前提,是执行报酬契
约的依据,公正的业绩评价是报酬契约发挥激励功能的基础;同时,有效的激
励机制会促使激励客体的业绩提高,形成良性循环。
需要交待的是,业绩评价系统分为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目标、评价指
标、评价标准与评价报告六个要素,本文选择业绩评价主体、客体、指标作
为下文的主要阐述分析对象。选择业绩评价主、客体是因为这两个要素是
业绩评价的前提,只有在明白“谁评价”和“评价谁”的基础上来研究问题
才有意义;选择业绩评价指标是因为它是评价内容的客观载体,是评价内容
的外在表现,在业绩评价系统运作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业绩评价指
标还是评价方法的具体表达,评价思路通过业绩评价指标设置得以贯彻实施
(陆庆平,刘志辉,2003)。评价主体就是通过不同的业绩评价指标来影响评
价客体的利益导向,或者降低风险的。
总之,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架构,激励机制是公司治理
的核心内容,而业绩评价则是激励机制的前提与基础。三者紧密相连,倘若
公司治理结构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激励机制未能对代理人的行为产
生驱动和约束力量,业绩评价工作将会失去意义。因此,激励机制和业绩评
价只有在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框架内才能成为实现企业价值的重要手段,而
公司治理只有在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恰当的业绩评价的具体操作下才能形成
富有效率的制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