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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化申报流程?

时间:2024-05-27 来源:otovc.com

一、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1)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教师办事”,可见“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图标

(2)单击“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图标,打开办事流程说明对话框。请认真阅读“服务详情”的说明,详细了解该办事服务流程的制度规定、提交材料、需填写内容说明、办事流程等注意事项。

(3)点击“打开”按钮,打开“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的申请表单,请如实填写表单内容。前面标记“*”号的为必填项,不能为空。

注:申请人的姓名、工号、手机、部门、邮箱、等基本信息从共享数据中心读取。如个人基本信息有误,请联系相关负责人修改。否则,由于个人信息不真实,带来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上角“办理”按钮,打开“处理文档”对话框,申请人提交申请后,默认提交到下一个流程节点审批。

(5)点击“办理完成”按钮,弹出“提交成功”消息框,说明已成功将申请提交给下一个节点审核。

提交后,在“工作台”的“已办事项”栏目中会出现提交过的申请,点击“关注”,可以将此申请进行重点关注。

提交后,在“我的申请”或“已办事项”中双击打开申请表单,点击表单左上角的“查看审批日记”,可以查看申请的审批记录,以确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是否完成。

二、部门领导审核

(1)进入待办事务。

(2)点击“待办事务”栏目需要审核的事务名称,打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单。

(3)认真查看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相关附件,点击右上角“办理”按钮,打开“处理文档”对话框,在“办理意见”处填写审核意见。

(4)选定审核人后,如需立刻提交给下一节点进行审核,则点击“办理完成”,出现确认提交消息框。

注:如果审核不通过可点击

图标将该申请退回给申请人。

(5)点击“确定”按钮,弹出文档流向提示框。再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审核。

注:在办事大厅首页“工作台”的“已办事项”可以看到审核过的申请。办理完成的事项在下个节点人员没有办理的情况下可以将事项撤回。若需要撤回事项,请点击

按钮。

三、网络信息中心审批

(1)进入办事大厅,首页“待办事务”中找到待办的事项名称。

(2)在“待办事务”栏目列表中点击需要确认的事务名称。

(3)申请人打开需要确认的申请表后,点击右上角“办理”按钮,打开“处理文档”对话框。查看之前审核意见,无疑问后,在“办理意见”栏填写意见。

(4)点击“办理完成”,出现“处理文档”对话框,点击“确定”按钮后,事务办理完毕。若需要取消事务提交,请点击“取消”按钮。

注:如果审核不通过可点击

图标将该申请退回给申请人。

(5)点击“确定”按钮,弹出文档流向提示框。再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审核。

反馈意见说明:

此处的申请单位意见及审核意见是否有点重合,但不影响事务的办理,请知悉。

四、申请人确认

(1)进入办事大厅,首页“待办事务”中找到待办的事项名称。

(2)在“待办事务”栏目列表中点击需要确认的事务名称。

(3)申请人打开需要确认的申请表后,点击右上角“办理”按钮,打开“处理文档”对话框。查看之前审核意见,无疑问后,在“办理意见”栏填写意见。

(4)点击“办理完成”,出现“处理文档”对话框,点击“确定”按钮后,事务办理完毕。

(5)点击“确定”按钮,弹出文档流向提示框。再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流程。

五、申请人事务跟踪

申请人可以查看事务办理过程审核情况。

具体操作: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未办理完成的事务,在“工作台”的“我的申请”栏目中可以看到已提交在办事事项。

已办理完成的事务可以在一般事项中查看。

点击办理事项的名称,可打开申请表单查看到审核意见。

单击表单左上角“查看审批日记”,可查看申请的审批记录。

六、流程表单完成状态

流程图完成状态

七、服务办理评价:

1、事务办理完成后,会跳出一个服务办理的评价框(预计时间5-10分钟),对于事务的发起者,可对此项事务进行评价,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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