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教育评议标准?
一、 政治觉悟。
依据团员 认真学习、 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积极向党组织靠扰, 政治上自 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等表现情况, 评定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三类, 优秀比例不超过团员 总数的3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该项为不合格: 1、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者; 2、 怀疑和反对党的现行路线、 方针、 政策, 不通过正常的民主渠道反映自 己的意见, 讲话不负责任, 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3、 政治学习缺勤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 思想品德。
依据团员 在树立科学发展观; 树立和实践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 为人诚实, 实事求是; 乐于助人,关心集体; 树立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 遵守社会公德, 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评定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三类团员 。 优秀比例不超过团员 总数的3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该项为不合格: 1、 缺乏远大理想, 个人主义思想严重, 意志消沉, 无上进心,经帮助教育无转变者; 2、 有违纪和违法行为, 受到校级警告以上处分者; 3、 道德品质很差, 在同学中拨弄是非, 或打击先进, 恶意中伤别人, 在同学中造成严重影响者。
三、 文明修养。
依据团员 在言谈举止文明、 文雅, 礼貌待人, 爱护公物, 遵守社会公德, 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公益活动, 按照学校要求搞好个人卫生、 宿舍卫生、 教室卫生等表现情况, 评定优秀、 合 格、 基本合格, 其中优秀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团员 总数的3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该项为不合格: 1、 文明修养较差, 举止粗野, 说话污言秽语, 乱丢垃圾, 随地吐痰, 经教育无明显转变者; 2、 本年度内有破坏公共秩序或破坏公物行为,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 个人卫生较差或经常不做值日 , 经教育无转变者;
四、 专业学习。
依据团员 在学习目 的明确, 态度端正, 治学态度严谨, 遵守学习纪律, 有进取精神和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表现评出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三类团员 , 优秀比例不超过团员 总数的35%。 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团员本项可评为优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该项为不合格: 1、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十节以上者; 2、 违犯学习纪律受到通报批评处分以上者; 3、 本学年年度考试成绩有一门( 含一门) 以上重修者; 4、 考试作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