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生产车间的管理制度
服装车间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 严肃公司劳动纪律, 强化员工的自我约束能力, 提高岗位工作效率,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作, 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实现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齐抓共管、人人遵守的目的,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凡违反本管理制度者按以下标准扣罚:扣罚标准:A类100元、B类50元、C类30元、D类10元。 车间现场管理车间员工上班时间,必须遵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违反者按下列规定处理:1.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 不得接待私人探访,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视具体情况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2.工作时间不准吃食物, 违者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3.不准使用公司电话长时间聊天, 违者视情节轻重按B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4、 生产车间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精神饱满, 积极工作, 否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5、在流水线上工作的员工, 一律不准在产品上坐、躺、休息,不准随意踩踏工装板;6、生产时间内在未获得领导同意下,不准接听或拨打手机, 违反规定的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7、不准聚赌或违法乱纪,违反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扣罚, 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厂内机动专用的铲车、叉车、手推车在运输工件过程中, 要安全操作限速行驶。不准站在或坐在车上, 违者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9、车间载货电梯不准搭乘人员上落(送货人员除外),不准用手推车碰撞电梯门及轿箱。损坏电梯安全的要负责赔偿并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阻塞电梯门前走火通道的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10、使用过的运输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 不得随意乱丢弃车辆, 如违反者每人次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11、 员工的茶具器皿必须放在设置的茶具定置位内, 不准放在岗位内或放在流水线下;消防箱及电柜内不得放其它物品, 违者没收器皿并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12、如因特殊情况提前下班的工人, 立即收拾现场和工具后, 应迅速离开, 不得干扰他人工作, 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13、员工岗位的工作箱、工具箱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要保持清洁, 并按定置要求摆放, 违反者每人每次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14、除规定的吸烟区外, 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吸烟, 否则一经发现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15、严禁员工上班时间饮酒或酒后上岗操作,如有发现则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16、公司员工必须注意厂区、办公室及洗手间的环境清洁卫生, 厂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及便后不冲水, 否则一经发现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17、 在公司饭堂就餐的员工, 应严格遵守就餐时间和秩序, 自觉排队取饭, 注意节约用水。凡外购饭盒在办公室内进餐者,午餐后要将饭盒及残渣等物送到卫生间废纸篓内,由清洁工上班后负责清理;晚餐后要将饭盒及残渣等物送到办公大楼指定大胶桶内并盖好盖。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车间工具管理制度一、工具的检查与赔偿1、设备部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如工具有旧品时(有一定损耗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旧品领用只需以旧换旧,不需开工具领用单;工具领用须填写工具领用单。2、设备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情况与使用情况,如发现机台有私自购买的劣质工具设备部有权没收。3、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应责其在一定时间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赔偿标准:A、工具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原价。B、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坏)换新前必须赔偿:4、赔偿与领用手续:设备部向财务部提供工具领用单或工具赔偿单,财务部直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二、 工具的借用1、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设备部设部分常用操作工具备借,也可办理临时借用。2、借用及归还手续:A、工具借用必须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用。B、设备部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C、工具归还时,设备部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确认。车间生产工具管理的好坏,对车间的生产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企业要及时制定生产车间工具管理制度,提高生产效率。 审核: 批准: ** 公司 二Ο* * 年 * 月 日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 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 违者罚款10元。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