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止符音值组合的改法?
第一条 音值组合法,是以单位拍为组合依据,使小节内音符和休止符能明显地体现单位拍或者节奏型的时值分组规则。
第二条 音值组合法以节奏型明显、体现单位拍,使句式清楚、便于视谱为基本原则
第三条 组合法适用于五线谱和简谱。五线谱中的“符尾”、“符杠”,简谱中的“减时线”,本法中统称为“符尾”。
第四条 单位拍中,相邻音符的符尾应当相连。
第五条 单节拍中,相邻音符不属于同一单位拍时,符尾不相连。
第六条 复节拍、混合节拍中,相邻音符不属于同一单节拍时,符尾不相连。
第七条 单节拍中,等于全小节时值的音,应当用一个音符记写。
第八条 复节拍、混合节拍中,等于全小节时值的音,可以用一个音符记写,也可以按构成复节拍、混节拍的单节拍拆分记写并加延音线;不能用一个音符记写的,应当按构成复节拍、混节拍的单节拍拆分记写并加延音线。
第九条 长于全小节时值的音,按等于全小节时值的音与余下时值的音分别按各自规则记写并加延音线。
第十条 单节拍中,一个音占多个单位拍时,能用一个音符或者一个附点音符记写的,应当用一个音符或者一个附点音符记写,但用一个音符或者一个附点音符记写既不能体现单位拍、又不构成节奏型的,应当按单位拍拆分记写并加延音线。
第十一条 单节拍中,一个音占多个单位拍时,不能用一个音符或者一个附点音符记写的,应当按单位拍或者节奏型拆分记写并加延音线。
第十二条 复节拍、混合节拍中,一个音占多个单节拍时,应当按构成复节拍、混节拍的单节拍拆分记写并加延音线,单节拍以内的部分按单节拍规则记写。
第十三条 单节拍中,属于同一单位拍的休止可以合并记写为一个休止符的,应当合并记写。
第十四条 单节拍中,不属于同一单位拍的休止不合并记写,但由单位拍的起始处开始的休止可以与后面的休止合并记写为一个附点休止符的,应当合并记写。
第十五条 复节拍、混合节拍中,不属于同一单节拍的休止不合并记写,跨两个以上单节拍的休止应当按构成复节拍、混节拍的单节拍拆分记写,休止符不加延音线。
第十六条 整小节休止时,在五线谱中应当用全休止符记写;在简谱中可以用整小节休止符记写,也可以按单位拍记写休止符,休止符不使用延音线。
第十七条 长于全小节时值的休止,应当按等于全小节时值的休止与余下时值的休止分别按各自规则记写,休止符不使用延音线。
第十八条 单位拍中,连续十六分音符或者三十二分音符较多时,可以只连接八分符尾,其余符尾按单位拍中的强弱位置断开,形成符尾再分组。
第十九条 单位拍中,连续六十四分以及更短时值的音符较多时,可以只连接八分符尾和十六分符尾,其余符尾按单位拍中的强弱位置断开,形成符尾再分组。
第二十条 多声部单节拍中,附点音符不能明显地表示持续长音到哪一拍结束时,可以按单位拍拆分记写并加延音线。
第二十一条 多声部复节拍、混合节拍中,附点音符不能明显地表示持续长音到哪一拍结束时,可以按构成复节拍、混节拍的单节拍拆分记写并加延音线,单节拍以内的部分按单节拍中的规则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