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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进士贡献?

时间:2024-10-20 来源:otovc.com

进士是清代科举的最高功名。有清一代,共有文进士约两万七千人,由于人数少,他们几乎都能选官任职。所谓“乡居”,一般是指进士不担任官职而居住在故乡生活。清代进士的乡居原因主要为休致(退休)、候选以及休假,少数终生不仕的进士也多是托假乡居。假期主要有丁忧、终养、病假等事项。丁忧又称“丁艰”,意为遭逢父母丧事。清制丁忧守孝期为27个月,即一般所说的三年守孝。但旗人(满洲、蒙古和汉军)例外,他们实际离职丁忧仅百日。由于军政大事的特殊需要,他们往往可以“移孝作忠”,缩短服丧期或特许不丁忧,这种情况在清代后期逐渐增多。“终养”指辞官回籍奉养孝敬年老的父母或祖父母。在制度执行上,“终养”没有“丁艰”严格,“终养”多是辞官的借口。大多数进士任职一般都有几年甚至十多年的候选期,这期间他们也以“乡居”自诩。休致即“告老还乡”,享受退休生活。明清时期绅士称“乡居”,还有标榜不攀接权贵的含义。省城、府城、县城都是官衙所在地,很多城市又是商业贸易中心,与权、钱密切相关。因为追求权势和金钱与儒家文化传统相悖,故而绅士乐于称“乡居”。明末清初易代之际,“乡居”兼具不与清廷合作的引申含义。

可见,乡居进士所称的“乡居”,并非实指生活居住在农村。狭义上的“乡居”,是指与“城居”相对的概念。学界普遍认为,宋代以后,中国精英已经表现出城市化的倾向。特别是在明代,乡间地主选择城居已较为普遍,这在江南地区表现尤为突出。据笔者统计,嘉庆以后,各朝进士在中式(考中)前就生活在城区的占半数以上,他们入仕为官后,更倾向于迁居城市,享受高品质的生活。所以从实际居住地看,大部分乡居进士实际上都生活在城区,晚清以后,城居者更多。

乡居进士往往以“不入城市”“不入官府”“居乡安静”相标榜,其实他们中的一些人与官府的交往是比较密切的。为禁止乡居官员的交结营私活动,康熙二十五年(1686),皇帝曾谕旨:“其告假、终养、丁忧之科道官员,有不安分自守、包揽钱粮、干预词讼、侵害小民,并遍游各省生事、晋谒督抚、挟诈有据者,令该地方官申报督抚题参。”科道官多是进士出身,此谕不是空穴来风,可见乡居进士中必有一些劣绅。如湖北大冶人余国柱,顺治九年(1652)进士。康熙时与大臣明珠结党,曾官至江苏巡抚。后因明珠受冷落,他被“放归田里”。被黜后,余国柱并未回湖北故里,而是“挟辎重往江宁省城,购买第宅,广营生计,呼朋引类,垄断攫金,借势招摇”,最后被赶回原籍。为表示“安静”,有些乡居进士甚至故意躲避交往上级,如山西榆次人郝琪由知县辞归后,同年进士蒋泂上任山西布政使,初来时顺道见他,郝琪“辞不见,匿暗室。蒋公搜出大笑,语尽日乃辞去”。山东掖县进士张恕琳由编修归里,“守令慕其品,或造庐请谒,率谢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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