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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打假流程?

时间:2023-03-17 来源:otovc.com

一、服装打假流程?

第一看它的面料合格不

第二面料和合格证是不是一样

第三看它衣服价值多少和她卖假对比

第四他的保证能达到现实

二、励志案例:七匹狼如何一举成名?

励志案例:七匹狼如何一举成名?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一个小服装厂在中国福建省晋江县金井镇成立,工厂的负责人是周少雄,他带领着一帮兄弟开始创业,苦打苦拼,工厂渐渐走上正轨。但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周少雄发现,自己工厂生产的服装,和国外那些带商标的服装,其价位差了很大一块,周少雄敏锐地意识到,国外同类服装之所以能卖到高价,是因为它们已经产生了名牌效应,而自己所生产的服装,却连牌子都没有,于是他就想,我为什么不能为自己的产品创造一个品牌呢?他和其他合伙人一商量,大家一致同意他的想法,经过研究,他们为自己的服装起了一个牌子:七匹狼。很快地,他们就办好了商标注册等一系列手续,并成功地将七匹狼服装推向了市场。1990年,七匹狼进入上海的华联、一百等大型商场,开始与那些外国名牌争夺市场。

但是,一个品牌从默默无闻到成为著名品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其中需要顾客及市场的认同,也需要广告效应,但对于当时的七匹狼公司来说,品牌效应在消费者中尚未形成,而且,以当时的经济实力,也拿不出钱来做广告,这样,就使得七匹狼处于有牌无名的状态。

周少雄苦苦地思考着这个问题,一边苦撑着现有的局面,一边寻找着机会。有一天,下属将一条关于七匹狼的消息汇报给了他,原来,当时的服装市场很不规范,有很多小服装厂做的是仿冒生意,因为七匹狼进驻了上海等地的大型商场,引起了那些仿冒者的注意,便开始制造仿冒的七匹狼服装,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都出现了假冒的七匹狼服装,这当然给七匹狼服装厂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合伙人听到这个消息后,都十分愤怒,只有周少雄十分平静,他对大家说:看来,我们的机会来了,是他们给送来的!

于是,在周少雄的策划指挥下,七匹狼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打假活动,他们大张旗鼓不惜成本地进行维*,将造假者一个个告上法庭,而且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很快掀起了一场规模空前的真假七匹狼大战。( 励志名言 m.taiks.com )一时间,关于这场维*行动的新闻充斥了各地新闻媒体,许多新闻单位分别以头版头条的显著位置对此给予关注和报道,一些法律界人士也纷纷从法律的角度对此事发表看法,这场打假行动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最终的结果,当然是七匹狼服装厂维*成功,所有的官司均胜诉,而且得到了应有的经济赔偿,然而,有人给他们算了一笔账,发现周少雄其实做了一个赔本儿的买卖,尽管他最终胜诉,但其维*成本远远大于其所得到的赔偿,可谓得不偿失,于是不少人都笑他傻,笑他算不开账,认为不该为了那几个小钱儿去进行这样一场行动。

但不久之后,人们就发现,通过这次打假行动,原来名不见经传的七匹狼服装声名大振,一跃而成为名牌产品,其销量迅速增长,达到供不应求的状态,其价格也水涨船高,一下子成为了高端产品。这时,那些人才如梦方醒,不得不佩服周少雄的精明,原来,看似赔钱的打假行动,其实是周少雄策划的经典营销方案,成功地提升了七匹狼品牌的知名度,使一个没有什么名气的服装产品完成了由普通产品到名牌产品的华丽转身。

精明的人总是能在瞬息万变的局势中敏锐地发现机遇,并牢牢地抓住它,从而使自己从默默无闻中名声大振,一跃而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善于成功的人,不是被动地等待机会来敲门,而是主动出击,让自己的光芒显露出来。机遇不是等来的,也不是别人送的,机遇从来都是自己创造的。

我们在生活和事业中,常会遭受某种打击而使自己身处险境,但如能将这种打击加以合理利用,就一定可以将危险变成机遇。

遭受打击,说明肯定有某种力量存在,而当我们身单力薄时,最需要的其实就是力量;遭受打击时,证明这种力量必然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拥有足够的智慧,完全可以信手拈来。

遭受某种力量打击之后,我们需要做的不是自认倒霉,更不应是自暴自弃,而应视为是面临的一次重大机遇。当我们能用因势利导、借力打力的智慧将打击我们的力量转变为自己的力量时,恰是我们借势走向成功的时候。

三、消费者知假买假的行为研究(以服装产品为例)

明明是假货,可是消费者还照买不误,过后也几乎没人投诉。原因:

1、物美价廉;

2、真货价格高昂;

3、无非有需求就有市场。

4、在打假过程中极少发现这些假冒名牌服装有直接的质量问题,也没有消费者投诉因服装质量问题造成损失。

5、消费者本身没有明显的伤害,迎合了一些消费者的虚荣心;

但是从宏观上讲,破坏了经济秩序,影响国家投资环境,知假卖假和知假买假都是不正常的。

假的好用,便宜实惠

四、“职业打假人”买海参后索赔百万案再审,宣判结果如何?

事情的经过要从2015年说起,2015年6月1日、5日,刘某先后在一大型服装服饰购物节的展销活动上,购买了86盒包装盒上有天雄海参字样的海参,共支付价款107500元。2015年6月5日购买的6盒有公证员现场见证。之后,刘某将销售商、生产商、展销公司上诉,以所购买的海参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为由,请求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判令被告方返还购物款、公证费,并增加赔偿10倍货款。

一审判决支持刘某退货,同时认为刘某为职业打假索赔人,非以生活目的购买商品,不属于消费者,不支持十倍赔偿。

二审查明,涉案海参包装上的标签中标明保质期24个月,未载明生产日期,标签中标明的产品标准号错标为冻扇贝的号,属于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确认刘某消费者身份,支持“退一赔十”。

经李某和生产商申请。去年12月30日,高院决定再审此案,2020年9月15日作出再审判决,认定刘某实际购买的是装入包装盒的散装海参,案涉干海参外包装上“复称出售”的说明对此事实也予以了佐证。判令退货退款,不支持10倍赔偿。

此案由一审判决退还货款,不支持十倍赔偿,到二审改判支持十倍赔偿,再到再审改判,不支持十倍赔偿。可见在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问题上存在判断难度。那么再审判决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副教授朱巍的分析,主要是认定:“再审的时候,就对二审和一审提到的包装问题,做了特别多的认定,判定他买的实际上散装海参。既然是散装海参的话,那么说他包装可能影响到食品安全,可能就有点站不住脚了。特别是职业打假人最后在法庭上也没有提交相关的涉案海参存在的质量问题,或者提交可能对人体造成的损害。所以说再审的终审判决就认为,这种情况可能不能适用于食品安全法的10倍的赔偿。”

此案受关注的原因除了一百多万的索赔额,还有原审原告刘某的身份。一审检索关联案件,2014年至2017年期间,刘某在多个区县法院提起过数十起购买商品后进行索赔的诉讼。换句话说,刘某就是大家口中的所谓“职业打假人”。

《最高法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不予支持。”

对于职业打假人,人们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职业打假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起到了一种社会监督的作用,有助于促进商家自律。

观点二:因为生活消费需要的这一个目的的群体,他才是消费者。而职业打假人很明显,他根本不是为了生活消费,他特意去买假,他们谋求的都是他自己的私利,他们获得的赔偿有跟大家分享吗?有进行公益的诉讼吗?没有。

观点三:如果没有职业打假人告诉我这些是假的,我会把这些假货吃到肚子里去的哦。

不支持十倍索赔,维持一审判决。原因是未能提交证据证明所购买的海参对人体产生损害。

法院不支持索赔。因为他们不是真正的消费者,打假就是为了要赔款。

“职业打假人”买海参后索赔百万案再审,宣判结果认定刘某实际是专门抓住了漏洞而去购买海鲜,判令退货退款,不支持10倍赔偿。

审判结果是再审否决十倍赔偿,意味着白白打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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